□郭力
厦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有了标准,1月1日起,由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厦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标准指引》)开始施行。(1月5日《海峡导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校园的建设更是关系重大。特别是厦门城市面积不大,可用建筑用地并不宽裕,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对于土地的需求也会更加强烈。在这种情况下,厦门依然出台规定把学校摆到了突出位置,实在是难能可贵。
透过一条条细致而貌似枯燥的条文,我们看到相关部门在制定中表现出来的诚意与情怀。学校应该建在什么地方,不应该建在什么地方,不能距离哪些建筑与措施太近,说得一清二楚。
《标准指引》不只是简单的告诉我们怎么做,它本身就是郑重的承诺。六部门联合背书,就是要对孩子们的学习场所集体负责。政府部门固然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市民、家长乃至全社会同样也有义务监督。要知道,把最好的送给孩子,也就是给这座城市的未来创造最大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