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荣
黑暗中,一群人黑压压溜过,他们脚踩“风火轮”——滑轮鞋,前呼后拥,手里还举着旗子。这一幕,发生在6月6日21时许,厦门演武大桥往会展中心方向。驾车经过的司机吓了一跳,赶紧拨打110举报:有一群人正在滑旱冰,非常危险。(6月9日《海峡导报》)
经了解6月6日是“中国轮滑日”,某轮滑俱乐部组织了五六十名轮滑爱好者开展集体滑旱冰活动,当时准备经演武大桥滑往环岛路。组织活动本无可厚非,但前提却必须是保证安全,可按相关规定,行人不允许上演武大桥,而且在高架桥、马路边进行轮滑运动对其自身安全和他人行车安全都非常危险,一旦出现事故,后果由谁承担?
让人想不通的是,现在谁还不知道安全的重要性,而组织五六十人的活动,怎么就不将安全放在首位?为何如此任性?照理说,组织这么大的活动,一方面需要经过周密安排,确保能够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则需要保障安全,经过的路线事先要进行“踩点”,了解沿途相关路况。可现在却似乎是哪里危险往哪里“溜冰”。而事实上,这么多人,并非个个是“高手”,其实,即便是个个是“高手”,也不能保证安全。
虽然经过教育劝说,轮滑人员离开现场,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做这样的危险举动,但不对组织者进行追踪,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恐怕下次未必就真的不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