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成都一位50多岁的大爷在买菜时被小偷偷走了钱包。他发现后勒令小偷归还,嚣张小偷竟恶言相向,两人随后发生打斗,大爷竟被小偷活活打死。围观者无人施援手,称不敢得罪小偷。(2月27日《华西都市报》) 路人被偷,旁人不管,这样的新闻不少见。人们总是声讨小偷的猖獗,旁观者的冷漠,有的甚至建议增设见义不为罪。这些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每次类似新闻出现后,除了引起人们的一番感慨和欷虚欠外,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人们用世风日下来形容,这既对又不对。过去是熟人社会——聚居在一起的人都相互认识,小偷自然就会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今天是一个生人社会——别说路上行人互不认识,就是邻居也少有往来。于是,明哲保身成了首选。 以熟人社会的标准,衡量生人社会的现象,有点刻舟求剑的味道。熟人社会,彼此熟悉及相互帮助把人们绑在一起;但生人社会里,谁来保证我们的安全?答案是,社会治安的管理者。他们花纳税人的钱,有责任为纳税人提供保障。 路人被偷,旁人不管,固然有见义勇为精神的缺失,但时常发生的见义勇为后流血又流泪,以及可能招致的报复,不能不令人考虑。其实,这样的担心,别说围观者,就是我们自己又何尝没有过? 公交车上发现小偷,乘客袖手旁观,售票员视而不见,司机开门放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不敢得罪小偷”——在“路见不平一声吼”后,乘客、司机、售票员还要出现在这条公交线上,有被小偷报复的危险。 小偷猖獗,跟法律处罚不力有很大关系。目前,偷手机、钱包等,因数额不够,构不成立案条件,就是送到派出所,也无非是罚钱了事。这也是去年12月,兰州市红古区窑街镇一青年见义勇为抓小偷,却被民警大骂一通的根本原因。 罚钱不足以让小偷改邪归正,反让其变本加厉,不仅继续危害社会,而且对见义勇为者也会打击报复。因此,修改相关的法律规定,很有必要。此外,治安管理者还应加大对小偷的打击力度。 构不成立案条件,也就不计入民警的考核,这样一来,办案民警自然提不起兴趣。而更有甚者,一些治安管理者本身就存在放水养鱼的思想。对小偷睁一只眼闭一直眼,打击松一阵紧一阵——是小偷猖獗的另一个原因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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