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16时10分左右,湖南省郴州市委副书记曾锦春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此时,距离曾锦春退休年龄只有一个多月。曾锦春在郴州有“曾矿长”和“曾大人”之称,被老百姓称做“郴州第一贪”。(9月26日 东方网) 此前,便有媒体报道了当曾锦春被有关部门带走时,郴州市举城欢庆,鞭炮齐鸣,甚至还有市民自发地打出了“感谢党中央为郴州人民除害”的巨幅标语。可见,曾锦春的下台是民心所向,罪有应得。而其三大外号,便十分直白地反映出了民众对其的痛恨、对贪官的仇恨。 按说,纪委书记是正气、正直、正义、公平的象征,与腐败水火不相融,与煤矿更是挂不上钩,何来“矿长”、“大人”之称?然曾锦春却将纪委书记、煤矿矿长、权力大人三者的身份解读得“淋漓尽致”、“有声有色”。曾在任市国土局局长期间,每审批一家矿井开采都有一个“奇怪”的要求,就是必须与该矿的矿主见面。而这种“见面”便是为曾疯狂敛财实现了某种“默契”。 曾以权谋私的两大常用方法便是“批条子”与“发牌子”。在郴州,老百姓有一种普遍的说法,只要给曾送钱,就能拿到他的批条,没有办不成的事。事实上也是如此,当地许多煤矿老板都希望和曾搭上关系获得批条,甚至在曾的老家出现了一些自称是曾亲戚的人专做疏通关系代办煤矿开采证“生意”。有了“曾大人”批条的庇护,郴州556家煤矿企业,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仅21家。 而与“批条子”相呼应的手法便是“发牌子”。在郴州的许多民营企业都可发现有一种奇特现象,那就是企业门口大都高悬着由市纪委牵头颁发的“郴州市纪委民营企业重点保护单位”牌匾。凡是挂上此牌的企业直接受纪委保护,公、检、法等任何执法部门都不得去干扰。而其代价就是每年向纪委交纳40万元“保护费”。如此之下,曾成了矿主眼中的“保护神”,只要与曾套上了近乎,在郴州就无人敢“捣乱”。因而,曾的三外号便逐渐在坊间被叫开了。 其实,曾的三外号,活脱脱的勾勒出了一个贪婪成性的贪官形象。曾利用纪委书记这个别人难以监督的特殊权力,摆开权力黑市,大搞权力寻租,与无证开采的煤矿企业明目张胆地勾结在一起,公然索要保护费,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唯我独尊,那种贪婪与街头抢劫无异。难怪其倒台,市民以燃放炮火称快,那种高兴的心情就不难理解了。 当然,郴州的“曾大人”倒台了,但其它地方有没有类似的“曾矿长”在为所欲为,值得有关部门好好地去查一查。 (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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