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广东省人口与计生条例》第39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既然如此,有关部门为何熟视无睹呢? 可以想像,随着副市长的“心急如焚”,相关部门必将“热心似火”,抓紧调研,抓紧制定方案,到时,石女士的“焦虑”将很有可能解除。但问题是,为什么民意总是因为市长才受到重视? 正如曹鉴燎所言,相关部门在解决民生问题时,还是缺少一种“换位思考”能力。也许解决这一问题确有难度,但要知道官员本来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再难也要设法解决。而且,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奖励,这也是政府的承诺。即使这样这会增加财政负担,但从维护计生国策和维系政府公信力角度看,这笔财政开支还是很有必要的。否则,不但失去百姓对计划生育国策的积极响应,而且还有损政府公信力。 近年来,相关部门在对待民意的态度上,存在一种愈向下愈不受重视的现象。一个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三年无人理踩,但一旦向其上级主管领导如市长反映,往往一次就能得到解决,以至于有些地方“市长接待日”,人山人海。这充分说明,在价值天平上,民意的力量还弱了一点,有些人对待“官意”的重视度可能更多一点。 我们不能总是指望市长一次次出现在公众的面前,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又总盼望着能遇见市长这样的领导,毕竟由他直接过问的事,总能激起相关部门的办事速度和效率。而如何处理这一矛盾,看来是需要认真思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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