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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到底谁在关心房价

 

 老百姓并不关心商品房房价,而只关心如何能解决住房问题。如果能福利分房又何须关心商品房房价呢,根子在于住房制度的建立上。
  
  部分老百姓关心商品房房价是因为住房制度改革后,将所有人都推向了市场,让人们除从市场购买商品房之外,没有其它的解决办法,这样才不得不关心商品房房价。如果一个国家中的所有市民都在关心商品房房价,那么就一定是这个国家的住房政策出了问题。
  
  新加坡就没有多少人关心商品房房价。尽管新加坡的商品房房价约二十万元人民币一平方米,是中国平均房价的60多倍,但几乎看不到新加坡的媒体和民众在讨论与关心商品房房价。因为公共住房政策解决了约80%的民众的住房问题,商品房只面对那些完全有住房支付与购买能力的人群,而与普通民众无关,更看不到新加坡政府出台各种措施调控商品房市场。反而新加坡政府在努力的提高商品房的土地价格,获取政府最大的土地收益。
  
  城市中的人群大约分为三大类:一大类是完全具有住房支付能力的人群,他们不管是租赁还是购买住房,都具备自行解决住房的条件,无需政府的帮助。房价几乎与他们的生活无关,住房消费的支出与日常生活的支出和维持原有的消费水平无关。住房只是他们各种消费性财产中的一部分。房价的高低只与他们的财产价值或财产性收入相关,而与解决居住无关。房价只是他们选择生活方式的参考系数,而住房所能带来的舒适与尊严的意义远远超过了房价对他们生活的影响。这部分人群也不会对房价的高低表示不满。
  
  第二类人群是完全无住房支付能力的人群,他们也从来就不关心商品房房价,再低价的商品房他们也买不起。他们甚至从来没有过购买商品房的念头,商品房与他们的生活无关。同时政府收取了高额的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本就不是面对这一层人群的,否则又何来的社会保障与公共住房政策。解决他们的住房恰恰是各国与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如果要关心,他们只关心如何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而绝不是关心商品房房价。
  
  真正关心商品房房价的是第三类人群,他们是不完全具备住房支付能力的人群。这部分人群无缘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但又没有足够的住房支付能力。他们有一定的财力,生活现状并不困难,日常消费之后尚有收入的剩余,这些剩余完全用于购买高价的商品房有明显的困难,又不愿委曲求全的降低生活标准与住房的质量。这类典型的有闲阶层是最关心商品房价格的,对房价讨论最多,他们最需要政府用减税、贴息等各种方式给以援助。
  
  房价的弹性与他们的收入和生活弹性密切相关,也许房价略低他们紧缩一下生活消费就能变成有能力购房的一族。反之房价如果增长的超过了他们的生活消费紧缩下的收入增长,他们就变得购房后生活负担极重或无能力购房了。目前这部分人群是市场中的主力,在无政府帮助时,他们通常靠代际帮助,因此房价的上涨与政府信贷政策的紧缩以及利率的调整都对他们产生极大的影响。当然他们也是最希望能分享社会保障措施、能沾一沾政府对低收入人群给以住房优惠政策的光的。任何政府针对商品房房价稳定或向下的调控政策都是他们最关注和期待的,同时又是调控政策未能使房价下降满足他们预期,让他们颇为失望和极端不满的。
  
  商品房房价并非是可以全民共享的成果。首先政府并不肯放弃土地中的高收益,也从未想从土地供给上加大市场供给量,同时有限的土地总量中还需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的用地、减少商品房建设用地。此外,政府从未实行过税收的减免,反而是不断的加大交易成本,那么商品房房价就一定是只针对于那些有足够支付能力和借助代际帮助与金融信贷够得着的人群了。
  
  市场中商品房的供给量仅为城市户籍数的3%,合计为全部存量的25%,即不可能让全民分享,也不可能让多数人分享。尤其是政府保障所提供的是居住权而非财产权,市场所提供的是财产权的分配,两者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差别与不同,并不能相提并论。
  
  弄清楚商品房所面对的人群,才能知道是什么人在关心商品房房价。更重要的不是关注于市场中的房价,而是如何建立完善的住房政策。公共住房政策与商品房政策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居者有其屋”的真实意义是提供无法用私房(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又无权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的另一种选择,也许是可以说明这一问题了。
  
  如果连谁在关心房价都弄不清楚,就不可能有好的住房政策。制度的设计本身如果出了问题,那么又怎么可能让市场按制度设计的轨道运行呢?可怕的正在于不知道对手是谁的出拳,打了败仗仍然不知道对手是谁。
  
  住房政策的制度建设要远远比一时的市场房价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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