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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价值观外交开始转型


  5月7日,在东京,胡主席与福田首相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这是中日外交关系正常化以来,中日之间的第四个共同文件。

  第四个共同文件,继续坚持和全面落实双方已达成的建立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共识。这些共识确认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具有五大性质:

  其一,连续性。在中日关系的新阶段,将继续遵循《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宣言》的各项原则。

  其二,建设性。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出发点,在于“共同为亚洲以及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建设性贡献”。其三,全面性。“全面发展在双边、地区及国际等各层次的互利合作。”

  其四,共益性。在合作中,相互获得利益并扩大共同利益,借此推动两国关系发展到新的高度。

  其五,务实性。为构筑战略互惠关系开展具体合作。

  第四个共同文件的作用,在于为全面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确定目标,制定蓝图,落实任务。如果要以几个词汇概括整个文件精神的话,我愿意使用“庄严责任、广阔视野、完整框架、和谐关系”。

  庄严责任。中日两国目前至少面临着三大发展关键,其一,中日两国自身的发展;其二,中日双边关系的发展;其三,地区与世界的发展。这三大发展关键,任何一个处理不好,都会给自身、对方,乃至地区与世界带来巨大灾难。中日两国深刻认识到了,在此历史发展关键时期两国应该承担的庄严责任。

  就两国自身的发展,第四个共同文件表示,“坚持和平发展”;就双边关系的发展,第四个共同文件表示,“长期和平友好合作是双方唯一选择”;就地区与世界的发展,第四个共同文件表示,“愿为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世界作出贡献”,“通过和平手段为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对国民、对对方、对地区与世界,作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承诺。

  广阔视野。第四份共同文件明确从战略层面出发,以世纪为纵轴,以全球为横轴,规划中日关系。“双方确认,中日两国在21世纪对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肩负更大责任,愿就重大国际问题加强协调,共同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世界”,显示出与时代潮流相适应的宏伟气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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