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达姆已经命赴黄泉,但是,他留下的疑问还有一大串,仅案件本身就颇多争议,褒贬不一。最出人意料的是:伊拉克法庭避重就轻、舍大取小,以常人所不熟悉的“杜贾尔村血案”为萨达姆定罪,直接把他送上绞刑架。其结果是:主观上,攻其一点,不计其余;客观上,数罪并罚,一死百了。
萨达姆案无疑会成为国际法、国内法学界理论与实践的经典案例,因为,它巧妙地区分了萨达姆作为个人的行为和职务行为之间的责任,回避了特定条件下个人或群体利益与国家和民族利益相抵触而引发的悖论,摆脱了很多不可控因素的掣肘,也关照了眼前和未来的国家利益。
萨达姆被捕后,身负一大筐罪名,如战争罪、种族灭绝罪、反人类罪、使用化学武器罪、虐待和杀害战俘罪以及包庇、纵容恐怖主义行为等等,包括打伊朗、灭科威特、袭以色列、杀政治和宗教领袖和镇压少数民族。伊国内各种政治、教派、宗族力量和民间受害者要起诉他,美国、伊朗、以色列和科威特及部分人权组织也想对他问罪。
前文“避重就轻”、“舍大取小”之说,都是相对而言。杜贾尔村因卷入针对萨达姆的未遂刺杀案,至少143名村民付出生命代价。而这143人还是法庭认定的结果。据该村负责人称,先后因此案丧命者多达225人,失踪者约200人。
按照萨达姆签署的伊拉克刑法修正案,成为囚犯的萨达姆必然要为此付出代价。依据中东延续千年的文化传统和社会法则,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失去自我保护能力和机制的萨达姆自然无法逃脱杀人偿命的命运。但是,把“杜贾尔村血案”与上述各个案卷放在一起,分量远远不足。显然,不追究其他重案并非“葫芦僧错判葫芦案”,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能有所不能。
萨达姆发动两伊战争,8年间仅伊朗就死亡35万人,伤70万人,经济损失数千亿美元,经济发展倒退若干年。萨达姆曾多次下令使用化学武器瓦解伊朗军队攻势或防线,伊朗军队伤亡惨重,整建制失去战斗力。如果审理萨达姆发动两伊战争的罪行,势必拔出萝卜带起泥:系统追究这场战争的责任和赔偿问题,伊拉克要付出巨大代价,当年公开和背后支持伊拉克的美国、欧洲和阿拉伯国家势必陪绑。因此,萨达姆此案伊朗想审审不了,美国和伊拉克可审却不能审。
萨达姆发动入侵并占领科威特的战争,使这个国家一度覆灭。亡国之恨没齿难忘,但是,科威特并没有高调强调自己的权利,而是满足于推翻萨达姆并乐见其走上断头台。何也?伊科历史关系微妙复杂,至今相当多的伊拉克人仍然认为科威特历史上是伊拉克的一部分,而媒体报道更爆料说,萨达姆当年敢于贸然吞并科威特,是获得了美国官方的暗示和默许的。追究此案,势必翻出美伊间的许多秘密。所以,萨达姆此案科威特想追究却不便深追究,大事化小自为上策。
萨达姆在海湾战争期间曾下令向以色列发射几十枚导弹,并一直鼓动和资助针对以色列的武装斗争和暴力袭击。对于这些阿以历史冲突大背景下的行为,如果追究萨达姆,伊拉克现政府究竟姓阿还是姓以?其他阿拉伯国家政府又如何自处?是故,此案万万不可审。
萨达姆曾多次对北方库尔德人残酷镇压,受害人数据称多达50万人。最为臭名昭著的是1988年用化学武器屠杀哈莱卜杰镇5000多名库尔德人。当时的情况是,伊朗军队已经攻入伊拉克本土,库尔德武装北方起事呼应夹击萨达姆政权,战局岌岌可危,迫使萨达姆以残酷屠杀平息后院之乱。库尔德分离主义一直困扰着两伊和土耳其,威胁三方国家、民族、领土和主权的完整和统一。萨达姆对库尔德人施暴是事实,但是,事出有因,利益攸关。对于此案,已经成为萨达姆倒台最大赢家并把持总统职位的库尔德人不好追究,土耳其、伊朗等也不见得为了清算萨达姆而助长库尔德分离主义。
由此可见,萨达姆一罪定生死,玄机甚多。不妨以一首打油诗概括之:是非无绝对,功罪有评说;只为利益在,各把算盘拨。